中原所先后担任了“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5-07-10 来自: 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1074
中原所先后担任了“新乡市人民政府”、“新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新乡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延津县人民政府”、“新乡市小店工业园区”、“新乡市交通局”、“新乡市药监局”、“新乡市盐业局”、“中国建设银行新乡分行”“广发银行新乡分行”“交通银行新乡分行”“中国人寿财险新乡公司”“平安财险新乡公司”、“中石化新乡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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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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