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任朱秀峰莅临我所开展“刑事证据分析技巧”专题讲座

2020-07-19  来自: 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615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任朱秀峰莅临我所开展“刑事证据分析技巧”专题讲座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任朱秀峰莅临我所开展“刑事证据分析技巧”专题讲座


为让刑事律师更为细致、深入地掌握刑事证据规则和质证技巧,窥见刑事证据的逻辑、方法和魅力。2020年7月18日,应我所刑事业务部邀请,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任朱秀峰莅临我所作“刑事证据分析技巧”的专题讲座。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鹏祥同志与河南师大方正、联盟、牧野、豫北、博苑、正安、乾川、百泉、捷出远、传德、殊尚、汇恒等律师事务所的新乡同仁以及来自济源、漯河的部分外地同仁一起聆听了此次讲座。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任朱秀峰莅临我所开展“刑事证据分析技巧”专题讲座

朱秀峰开讲

讲座上,朱秀峰系统介绍了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特点及发展趋势,深刻剖析了当前证据收集、运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并结合自身办理的典型案例对证据的分析方法、分析过程以及分析成果的梳理进行了详细解读与分享。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任朱秀峰莅临我所开展“刑事证据分析技巧”专题讲座

律师同仁专心听讲

首先,朱秀峰从刑事证据裁判规则破题,朱秀峰主任表示,在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以证据为根据,这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深刻剖析刑事证据裁判规则,把握其背后的立法精神,能更有助于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适用法律,进行合理分析。

其次,朱秀峰表示在进行证据分析时应根据案件种类以及所处的诉讼阶段来确定分析。朱秀峰以自己办理的性质组织犯罪为例:因性质组织犯罪是集团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具有严密组织形式的有组织犯罪。认定性质组织犯罪***首先区分性质组织与其他组织的界限。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认定一个犯罪组织是否构成性质组织,应当围绕上述四个特征收集、固定、审查、判断证据。所以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律师应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分析证据去判断该组织在纠集成员时是分批次纠集还是“一呼百应”式;该组织进行管理时是正常的社会管理还是有特殊的管理纪律;该组织实施的暴力行为是软暴力还是硬暴力。如律师可以在该阶段否定上述任一特征都足以关于性质组织的定性。

最后,朱秀峰认为律师应学会合理编排证据来展现逻辑。证据的编排,除了要与待证事实间有紧密切合的逻辑关系印证,更要与我们辩护理由形成一致的论述结构。如何让法官深信我们讲述的法律事实就是客观事实,就需要我们每一项主张都能够有证据加以印证。这会让法官感受到,我们通过编排的证据清单对事实的陈述,每一件事、每一个观点都是有理有据有节的,可以有效摆脱法官对律师抛出的事实所作出的本能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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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祥院长点评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鹏祥同志对本次讲座进行点评:朱秀峰主任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与时俱进的司法理念、娴熟的辩护技能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广大年轻律师上了一堂形式新颖、生动形象的刑事证据分析技巧专题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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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红江主任总结

我所牛红江主任进行最终总结:诉讼百态,证据为王是律师界的一条名言。刑事案件中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定罪量刑,律师尤其应当注重对证据细节的观察和把控,不遗余力进行证据解析。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任朱秀峰莅临我所开展“刑事证据分析技巧”专题讲座

 在阵阵掌声中,讲座圆满结束,通过本次讲座,我们深刻认识到刑事证据分析的重要性,为我们以后处理疑难案件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方法指导,并使我们更加直观的了解到刑辩律师如何通过分析证据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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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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